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10-21 00:29:20 | 雕琢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政法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3813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政法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1013499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今天雕琢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现有法律事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社区矫正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司法警务6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其中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20%。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学院体检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学院体检要求: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身体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未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四川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

第十六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录取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六章 审查复审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复查,对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毕业生就业

第十九条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四川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计划,实行定向招录。其他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佩带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等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申报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学院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8-2501823、2503811

传真:0838-2501823

邮政编码:618000

学院网址:http:// www.sjpopc.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838—2504526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雕琢网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150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4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56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设置法律事务、检察事务、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会计、书记官、法律文秘、司法警务、司法鉴定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旅游管理11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学院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七条 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33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可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参加招警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同时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报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法学(检察方向、律师方向和文秘方向)本科的考生,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网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日常办公:0371—69970111(兼传真)、69970188、69970222

录取期间:0371—66788766(兼传真)、66788771、66788769

学院网址: www.hnjc.org (学院网主页入口)

zsjy.hnjc.org(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431-83311056、0431-83311003,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邮编为130062。
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 ,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其中教育用地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主要有现代化的教学楼,设施先进的射击馆、警事体育训练场馆,具有标准化跑道的运动场,整齐划一的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的学生食堂,内容丰富的教辅楼(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校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崭新的校园能容纳6000名全日制大学生和承担全省每年2000多名司法干警的培训,是培育******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是: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学院人才培养定位是:培养品德、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职业素质和应用能力强的高等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办学形式定位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学校与行业合作办学,警学结合,积极发展合作教育。

学院服务面向定位是: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追求特色,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做为特殊行业性质的学校,学院在学生管理上突出行业特色,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推行了以“诚、智、律、毅”为内容的校训教育和以“进取、勤奋、严谨、文明”为内容的校风建设。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教练型、双师型教师54人,50%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具有教授职称的25人、副教授职称的50人、讲师职称的69人。一批专业和课程带头人在法律职业教育界和应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了包括国际成果在内的数百项教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分布于法学、职业教育等研究领域,在法学学术领域里具有广泛的影响。

学院学制为3年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院春季单独招生,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目前有普通专科生近4000人,本科生近3000人。

学院紧紧依托行业,努力打造特色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学院的14个专业中多数在省内是独一无二的,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基础部和警体教研部三系两部的教学机构。学院国控类和法律服务类14个专业分批次报名,分批次录取。分别是国控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服务类专业: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助理

学院教育体制实行双学历教育。学院是教育厅批准的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自学考试考点。学生入学专本联读,相同学科课业成绩实行学分替代,如外语、政治、基础法律以本院成绩为准。考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基础上再加考9门专业课,既可同时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文凭。

学院还对学生开展速录、计算机、外语、心理咨询、武术、散打等技能的培训,这种注重综合素质的教育模式极大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强化了学生的体能训练、散打、擒拿格斗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训练、克服生存极限的意志训练等,并把警用枪械具使用、防暴技能作为学生毕业前的综合职业技能来测试真正实现“应用型、实战型”的培养目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政法实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按规定报考各级公务员,也可双向选择,由学院推荐或自主择业。

以上就是雕琢网整理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雕琢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雕琢网:www.dkwwzj.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推荐